本报桓台讯 日前,县委办公室发出《通知》指出,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扫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清明节期间悼念革命烈士活动,继承和发扬革命光荣传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褒烈育人”的主体功能;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效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悼念活动期间的安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悼念活动,做好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