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爆炸屡伤人消协支招如何预防

发布日期:2008-07-21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桓台讯   6月21日下午2点,起凤镇一名五岁儿童被放在客厅墙角处的啤酒瓶炸伤眼睛,导致眼部角膜有二厘米的划伤,眼部严重感染,现已转入省级医院继续治疗。6月19日晚11点左右,荆家镇辛庄村某村民被突然爆炸的啤酒瓶炸伤左腿动脉,缝合了4针。
       连日来,县消费者协会已收到数起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投诉。为此,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饮用啤酒时谨防啤酒瓶爆炸伤人:
       1、购买啤酒时要仔细观察。注意酒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啤酒瓶瓶底以上2厘米范围内有专用标记“B”,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日期等),注意察看酒瓶是否超过了2年。
       2、存贮要注意环境。啤酒应保存在避光、低温的地方(以5℃-25℃为宜),尽量避免放在阳台或厨房等易受高温烘烤的地方;要注意远离儿童和就餐人群。
       3、注意开瓶方式和摆放位置。用牙咬、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开启啤酒瓶,极易导致酒瓶受损而发生爆炸;不要将啤酒瓶放在餐桌底下,以免打翻啤酒瓶导致爆炸;尤其不能让儿童拿酒和开瓶。
       4、如果遇到啤酒瓶因自身质量问题发生爆炸,应当保护好现场,并尽快与经销商或啤酒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消费者不要擅自处理爆炸过的啤酒瓶,应保留好爆炸的啤酒瓶、购物证明、医疗凭证等有关证据。
       5、消费者发现市场上销售非“B”瓶装啤酒的,请拨打“12315”电话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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