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认定与防治亟待规范

发布日期:2009-08-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可职业病就像一个“隐形杀手”,在日积月累中吞噬了不少人的健康。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7周年,而

一起“开胸验肺”事件折射出了其中的种种问题和漏洞。记者采访县劳动、卫生行政部门了解到,近年来,我县工伤认定、工伤待遇等问题已成为劳动争议的焦

点。许多打工者由于取证能力差,导致工伤认定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案例】:张某是一家乡镇企业的油漆车间工人。自2008年起,他时常感觉到轻微的头痛,失眠,期间治疗过几次,并没有特别在意。直到2009年4月,

他感到头痛难忍,便到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发现体内白血球减少,医生建议其住院检查。
       经过检查,张某身体确实有问题,医院根据检查资料和职业接触史资料告知其是慢性苯中毒疑似病例。当时张某所交住院费已经用完,希望企业能替其交

纳住院费,但企业对此毫不理会,他只得自己垫付。
       出院后张某找到企业要求报销医药费,企业拒绝为其报销。无奈之下,张某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了法庭,要求企业提供职业病鉴定证明,并承担鉴定费用

1万元。
       【释疑】:记者采访县卫生防疫部门了解到,职业病指的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有害等物质而引起的疾病。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归入职业病范畴的有10大类115个病种,主要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金属(化学)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

。目前,我县的卫生监督部门并没有对职业病进行鉴定和管理的权限。从1997年开始,淄博市各区县的职业病鉴定统一由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监督检验。从

整体的监督检验情况来看,伴随工业经济的发展,职业病发病人数逐年递增,而且多数职业病无法彻底根治,职业病鉴定程序人为复杂化,致使职业病日渐成为

一大社会问题。
       【分析】:从翻砂、制药工人,到装修公司员工,新生产方式带来经济腾飞的同时,也给打工者的身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今年3月,某金属加工厂职工刘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诊断发现血液中铅含量超标,疑似职业性铅中毒。刘某要求单位赔付,单位拒绝了其要求。

于是,刘某便向县卫生防疫站反映情况,接到举报后,该站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市职业病防治院,帮助刘某确诊职业病,并到该厂进行实地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

现,该厂厂房面积小,生产设施落后,通风除尘设施简陋,大部分作业人员没有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另据了解,该厂也没有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随后,工作人

员与县安监部门人员取得联系,责令其限期整改。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我县一些新生产工艺的涌现,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职业病。例如,某种化工用品容易引发剥脱性皮炎为人们所熟知,但该化工用品

新的中毒机制,可以同时侵害皮肤、肝脏、肾脏、心脏和中枢神经,造成多脏器损伤,在临床上死亡率很高。
       【趋势】:2年前,在制药企业工作的农民工李某被单位调离了原岗位,今年3月,李某被诊断发现得了白血病,患病原因与其2年前从事的职业有关系,

当她找到企业要求工伤赔付时,企业拒绝为她出具职业史,而且她从业期间也没有经过上岗、岗中、脱岗前的必要体检,鉴定确认职业病非常困难。
       调查发现,以往职业病患者的主体是工人。现在已有相当比例的农民工在较差的工作环境中,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由于经常更换用人单位,

农民工一般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多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低,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知之甚少。种种因素致使

农民工成为职业病高发群体,且得不到相应的医疗保障。
       【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

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这条规定,不少用人单位在执行上出现“避重就轻”的苗头。
       记者了解到,在市职业病防治院就诊的病人大多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自私营企业的患者很少。这是因为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患上职业

病后基本上都能得到医疗保障,而不少私营企业负责人却常常规避责任。很多特殊行业的私营企业主利用职业病具有晚发性特点,将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定在职

业病症状出现之前,将恶果转嫁给劳动者本人,这样就使职业病患者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防治】:职业病在本质上属于“人为的疾病”,消除其危害重在预防。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范围

内。
       专家提醒,劳动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安全。一旦怀疑自己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及时到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也可向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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