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0-11-30 16:57:21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精神和山东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文物局《关于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做好桓台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工作,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桓台博物馆自即日起向社会免费开放。
二、开放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星期一闭馆(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月 至 10 月: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11月至次年4月: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三、免费开放范围:桓台博物馆常设展览。
四、免费开放形式:免费不免票,限额预约,领票参观。
五、为确保文物安全,保持良好的参观环境,桓台博物馆将对观众流量实施限量、有序控制。
1、每天的参观人数控制在500人次以下。
2、为维持良好的参观秩序,观众当天现场分时段免费领取参观券,依次排队入馆参观(特殊情况需凭本人有效证件领票)。
3、70岁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凭证件可优先入馆。
4、零散预约采取实名制,观众需提供本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5、团体参观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前三天预约(额满为止,预约时需登记单位名称、预约人姓名、联系方式、预约参观人数等信息),参观当日经工作人员核准预约人登记的有效证件领取免费参观票后,优先入馆。预约电话:0533—8162325
六、桓台博物馆举办的特别展览将酌情实行售票参观制度,观众无需提前预约,现场购票即可入馆参观。
七、讲解员讲解仍将实行收费服务办法。
八、为保障文物安全,营造文明环境,请观众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酗酒者、衣冠不整者、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参观。
2、请将随身大件包裹寄存,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3、展厅内请勿摄像、拍照。
4、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械具、液状物体及其他法定危险品带入馆内。
5、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须由家长带领参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须由亲友陪同参观。
6、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请勿触摸展品,请勿攀爬躺卧。
7、自觉保持环境卫生,请勿随地吐痰、丢弃果皮纸屑等杂物,请勿在馆内吸烟。
8、自觉遵守参观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和指挥。请勿在展区内追逐打闹、推搡拥挤、大声喧哗。
9、请勿在展厅内食用食品、饮料;请勿在馆内使用轮滑、溜冰鞋等类似轮式鞋。
10、如遇我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遵从我馆安排。
九、本馆遇有重大活动或重要设备实施维修保养时,可根据需要临时闭馆,届时将预先告示公众。
十、桓台博物馆地址:山东桓台索镇中心大街796号
邮编256400。相关咨询请拨打电话0533—8162325
十一、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桓台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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