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课程制作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14 浏览次数: 字号:[ ]

 

桓台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教学基本功展示微课程制作活动通知

 

微课是教师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一种新方法,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不断促进和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给教师搭建一个展现自我才能的平台,根据《关于组织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教师微课程制作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对象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桓台县成人中专两所学校40周岁(1974年1月1日出生)以下全体青年教师及参加县职业学校年度教学评优活动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微课培训(2014年10月18日上午8:00—11:30)地点:淄博建筑工程学校阶梯教室

第二阶段:微课作品制作(2014年10月18日—31日)

三、微课程制作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或教学环节(含活动、任务等)而设计的教学活动。参赛教师自选所任教的一个学段的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8-10分钟的微课视频,配套提交教学设计等辅助材料。

本次参赛者需提交微课视频教学设计两个文件。制作要求分别如下:

1. 微课视频要求

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视频格式:mp4

2. 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学科、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

五、注意事项

1、微课作品分视频及教学设计两部分,请参赛教师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作品上传给负责人,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作品收集负责人:桓台县渔阳中学:石霞;淄博建筑工程学校作品收集:曹成贤、王婧。

2、上交的作品务必为原创作品,作者享有单独知识产权,教研室有权利在桓台教育网站上择优展示,共同学习。如果引发版权问题,将取消教师比赛资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上交作品教师自己负责。

 

                      桓台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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