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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能否迁回农村?
发布日期: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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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女士问:本人未婚,户口现在少海派出所的集体户上,请问一下,我能否将户口迁回农村?
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答复如下:
答:根据现行户籍管理政策,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对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但对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使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农村落户,可以提供个人申请、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无业证明、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证、村居接收信等手续申请户口迁移。 (岳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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