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24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淄博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通知要求“深入实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于教学融合取得新突破”精神,本着:为广大教师搭建高标准的竞赛平台,以赛带训的活动宗旨,将组织我县师生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现将相关活动培训通知和竞赛通知进行转发如下,希望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参加培训和竞赛活动,根据第十三届NOC活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oc.net.cn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组织好网上学生竞赛和在暑假期间组织的教师的比赛。

 

 

桓台县教研室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是面向在校中小学师生的一项旨在提高信息技术创新实践能力的赛事,是中小学科技创新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载体。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设立NOC活动“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我市已连续参加,成绩显著,有力地带动了我市信息技术教育的普及、创新、提高。
  经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淄博组委会(以下简称淄博组委会)研究,决定组织我市中小学师生参加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1.学生竞赛项目;2.教师竞赛项目
  我市参与各个活动项目,每个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第十三届NOC活动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noc.net.cn)。
  二、培训、参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培训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组委会决定于2015年4月在四川成都举办第十三届NOC活动赛项培训(2015年度第一次星级裁判任职资质现场考核)。
  时间:2015年4月8日-11日,具体事项见NOC活动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noc.net.cn)。
  我市各区县和有关学校,根据参赛项目参加培训。
  (二)学生项目、发明创新项目
  1.发明创新项目按照全国组委会的文件规定进行,淄博组委会根据全国组委会最终评选结果择优选拔参赛。
  2.学生竞赛中的“信息技术类”项目依据全市竞赛成绩排名和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决赛名额,确定我市参加全国决赛的名单。 
  (三)教师项目。电子稿作品申报需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1)申报表
  参赛教师到全国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对应项目的表格(下载网址:
http://www.noc.net.cn),按要求准确填写,同时于单位名称处加盖学校公章。
  (2)作品、参赛资料提交
  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规则要求准备内容,区县评选后统一提交淄博组委会,经淄博组委会优选后,统一提交至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是作品未经审核同意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
  三、奖项设置
  为鼓励广大中小学师生积极参与,在我市组织开展的项目中分设市级一、二、三等奖。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NOC活动的情况,分设区县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辅导学生获全国“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教师和教师获得“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可表彰为“淄博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淄博组委会负责NOC活动的组织、推进、评审等事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参与,明确领导主管此项活动,并确定具体负责人。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迎军
  2777812  
wyj735@qq.com

 

                       淄博市教育局
                       2015年3月9日

附件2:《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附件:全国13届noc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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