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 2015-04-22 浏览次数: 字号:[ ]

 

桓教体字〔201530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4月21日—4月25日。

  (二)报名范围
  初中三年级、四年级在校生及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每年4月25日)等原因需回我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需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到2015年4月25日),需在我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汇总交县教体局审核合格后,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四)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采用网上报名,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初中学校要报名前完成学籍信息变更,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初中学校完成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后,汇总考生信息交由县教体局审核确认。4月30日前,县教体局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复查。报名工作结束后,县教体局、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或变更考生信息。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开考科目与范围
  2015年初中学业考试开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个学科;会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4个学科;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初中四年级学生全部参加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的考试、考查,还可自愿申请参加地理、历史、生物(含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4个学科重考。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和往届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
  (二)考试时间安排

表1 考试科目和会考科目分值和时长

考试科目

会考科目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体育与

健康

地理

历史

生物

信息技术

书面

口语听力

书面

实验

书面

实验

书面

实验

分值

120

120

90

各15

80

10

55

5

50

50

50

45

5

50

时长

120

120

100

30

90

20

60

20

60

60

60

20

45

考试时长为分钟。

表2 学业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考试科目

5月12-16日

理化生实验操作

5月10-20日

体育与健康

5月23日

英语口语与听力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6:00物理 16:50-17:50化学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10英语

6月20日

8:30-9:30地理   10:30-11:30历史 14:30-15:30生物

6月21日

信息技术(上机考试)

(三)考场编排和考场设置
  文化课考试以县为单位混编考场,县教体局根据审核后的报名信息数据库编排考场,于考前一周下发编场数据,由初中学校打印并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县教体局打印准考证存根并下发至各考点。
  文化课考点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县内相对集中,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
  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听力考试一般安排在初中学校进行,并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混编考场。由县教体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由县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并于6月10日前汇总上报考查科目成绩。
  (四)考务工作
  1.加强考务工作管理。县教体局成立由相关科室和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严格按照《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做好所有考试、考查和测试科目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各考点学校要严肃考务工作纪律,建立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层层签订规范考务工作责任书。
  2.落实考试安全保障。各考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点在教体局指导下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科目按原始成绩和等级两种形式予以公布;会考科目按等级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7月1日前,将通过网上查询等形式公布考试成绩,并将考试成绩数据库下发到县教体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依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查询网址: http://www.zbedu.net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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