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在全县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城区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县实验幼儿园、城区学校附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全面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及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在全县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5〕6号、鲁教厅办字〔2015〕20号)、《淄博市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桓台县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19日 

 

附:

桓台县201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给孩子适宜的爱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的宣传重点及《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紧扣“给孩子适宜的爱”活动主题,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保教理念,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尊重儿童身心成长规律,让孩子有一个欢乐童年。

四、宣传方式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确保活动园园参与

各镇、城区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和科学育儿理念的有利契机,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指南》,掀起全员学习热潮,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适应教育发展新常态,力求各项活动富有创意。县教体局将对各镇及城区各幼儿园的典型活动、典型人物事迹在“淄博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网络巡展专题网页”、桓台县教体信息网进行发布。

2.整合专业资源,规范宣传,确保活动人人受益

各镇、城区各幼儿园要组织区域内、园内有经验的园长和教师,开发宣传信息、资料,通过六一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开展讲座、咨询、访谈等活动,剖析典型案例,解读“适宜与不适宜的爱”,触动和引发家长的深度思考。宣传内容要符合国家和《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的相关要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保育教育规律,严禁“小学化”倾向,严禁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严禁借宣传之机做招生广告,误导家长,严禁借机推销玩教具、各类用书和产品。

3.创新活动形式,及时总结,确保成效实实在在

各镇、城区各幼儿园要按照《指南》精神,创新活动形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孩子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给孩子适宜的爱,促进幼儿个性健康发展,让幼儿享受快乐童年。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特别要发挥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注重扩大宣传月的影响,形成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宣传月活动期间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还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和推送相关专题宣传信息。

宣传月活动期间,县教体局将对镇、城区幼儿园进行调度指导和检查。镇中心学校要对本区域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主要总结宣传月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要注意发现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给予宣传和表扬。各镇、城区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上交一篇通讯报道(配活动图片),将活动总结于6月21日前报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联系电话:8263253;电子邮箱:ht8857588@163.com。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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