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15〕44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于6月19日前以镇校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报县教体局普教科。同时各镇中心校选取1所活动开展好的学校报送活动信息(含不少于150字活动简介、图片资料,图片用jpg格式,不小于3M,不少于2张,以图片简介作为标题),县属学校直接报局普教科。同时要做好主题教育活动图文材料和音像资料的存档工作。 邮箱:htxjtjtw@163.com。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10日 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教育 活动的通知 便函〔2015〕5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发挥民族传统节日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结合“三爱”主题教育活动和国学经典诵读活动,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向上向善情感”为主题,充分挖掘端午节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教育价值,结合学校实际,自主设计、开展系列教育活动。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按德育体系建设要求分层设计活动形式,力求将教育活动做细、做新、做实,让每一个学生在活动中有所感悟、有所收益。 各区县要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的调度、指导,引导学校在将主题教育活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活动效果。要指导学校按照文明创建的有关要求,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的总结宣传工作。请各区县和局属学校于端午节当天将活动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选取两所活动开展较好的学校报送活动信息(含不少于150字活动简介、图片资料,图片用jpg格式,不小于3M,不少于2张,以图片简介作为标题)。另外,各区县和学校要做好主题教育活动图文材料和音像资料的存档工作。 淄博市教育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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