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证丢了,这样补办!

发布日期:2015-08-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市民小罗不慎丢失了团员证,并向本报求助该如何补办。近日,记者从县团委了解到,补办团员证按照入团时间不同存在一定区别。
    据了解,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团组字〔2015〕16号)规定,2014年9月之前发展的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遗失的,按本地原来惯例办理。即丢失入团志愿书或团员证需回到申请入团时的学校,由基层团组织进行补办,其中,团员证还要在补办后再加盖团县委钢印。
    而自2014年9月起,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上均印有编号,每个人的编号都不相同,一旦入团志愿书遗失或关键信息涂改严重,则该本志愿书作废。由团县委汇总并统一收回作废志愿书编码,在报团市委备案后,凭编码统一向团省委申请补办;团员证遗失的,需由基层团组织向团县委报告后,由团县委统一向团省委申请补发。
    目前,小罗的团员证已经成功找回。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团员,一定看管好自己的团员证等相关材料,避免给自己带来麻烦。                   (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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