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享158天产假 男方7天护理假

发布日期:2016-01-27 08:13:19浏览次数:字体:[ ]

    1月26日,记者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了解到,按照最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6年1月22日起,我县实行全面二孩政策,生育第一、二个孩子不再需要办理准生证,由产前审批改为产后登记。同时,对于合法生育的产妇,不论孩次,产假增至158天,男方可享7天护理假。


关键词:俩

提倡一对夫妻生俩娃

    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独生子女”政策,到2014年的“单独二孩”政策,再到2015年10月提出的“全面二孩”政策。从当年“只生一个好”到如今的“提倡生俩娃”,人口问题涉及每一个家庭,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在新《条例》中,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包括病残儿、收养、再婚等情形,同时,删去晚婚晚育有关规定。从1月22日起,登记结婚的市民将不再享受晚婚假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2015年我县出生人口比2014年减少近500人。县计生局工作人员表示,出生人数不增反降,可能受生肖偏好的影响,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部分大龄妇女可能会抓住机会生育二胎,预计我县出生人口将有所回升。


关键词:增

产假增至158天,男方享7天“护理假”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立刻成为老百姓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是否生二胎成为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而在围绕二孩可能给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各种问题中,孩子的母亲能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在新《条例》出台前,我县晚育者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158天产假,而生育第二胎的产妇产假为98天。

    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论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可以享受最少“98+60”即158天产假。同时,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关键词:延 

独生子女奖励领取年限延长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我县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可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其中,每人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年限由子女年满十四周岁延长至十八周岁。


关键词:免 

生育第一、二个子女免费登记

    以前,一些家庭为办理准生证跑了不少路,2014年,我省推行单独两孩时,取消了一孩的准生证制度,现如今,政策进一步作出调整,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表明生育两孩都不需要在生前办准生证。

    此外,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自主选择节育措施,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

        (王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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