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函〔2016〕30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现将淄博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淄文明办〔2016〕19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校以清明节为契机,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按照德育体系建设要求,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段特点,围绕“祭奠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各镇校要及时做好主题活动资料的整理、收集。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要于4月6日下午下班前向县教育体育局普教科报送活动信息。活动信息要附1张图片,配文字说明。
报送邮箱:htwuxaiohan@126.com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31日
关于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淄文明办[2016]19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明办、关工委、教育(体)局、团委、妇联、地方事业局:
根据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祭奠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为主题,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倍加珍惜今天幸福生活,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好网上活动。广泛组织未成年人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各级文明网、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办好相关栏目,用讲故事的方式宣传革命文化、红色文化、英烈精神,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2.组织好网下实践。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组织学生到红色旅游景区景点、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
三、具体安排
1.举办启动仪式。3月底,举办淄博市暨桓台县清明节“网上祭英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
2.网上签名寄语。4月1日至4月7日,组织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中国文明网、央视网将每天刊出精彩寄语,显示各地参与人数。同时,将通过微博、微信等形式加强宣传,请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做好关注和运用。
3.组织实施。签名寄语和祭扫活动由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明办和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统筹组织。特别是祭扫活动,要本着就近就便、确保安全的原则有序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要高度重视清明祭英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关工委、教育、团委、妇联等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抓好活动落实,推动工作创新。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文明办请及时总结清明祭英烈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于4月7日前报送市文明办。联系电话:3178917;邮箱:zbwck2011@163.com。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妇女联合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