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报送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情况自我评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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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部门单位: 《关于对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的通知》已于9月21日通过政务内网下发,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没按时报送,请未按时报送的部门单位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于10月12日(今日)下午16:00前报送电子版,逾期仍未报送的将会在本月通报中给予扣分。 9月21日通知附后。
中共桓台县委改革办 2016年10月12日
关于对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的通知 (9月21日发)
县直各部门单位: 市委改革办拟于11月份对各区县今年以来的两批共二十个改革创新经验进行评估,为顺利有序做好此次评估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对照《实施方案》(第一批:桓改办发〔2016〕4号;第二批:桓改办发〔2016〕12号),结合各自实际,对承担的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 1、在我县推广推介改革创新经验所做的工作,以及收到的成效; 2、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3、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选取能体现我县推广推介成效,可供查看的1-2个点,并做具体情况介绍。 此次评估结果将计入市对区县年底全面深化改革最终考核成绩,对于因工作不力影响市对我县评估结果的部门单位,县委改革办将在全面深化改革年底考核中对其扣除相应分数。 承担多项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的,请分别形成自我评估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请于9月29日(下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 电话:8178076
附:承担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工作的部门单位
中共桓台县委改革办 2016年9月21日
附: 承担改革创新经验推广推介工作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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