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便函〔2017〕89号

 

关于做好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县实验幼儿园,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县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7〕49号)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2017年我县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主题

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周时间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我县活动周时间:10月21日—27日。

三、活动周内容

(一)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桓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我县全民阅读。

(二)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遴选与展示活动。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推广我县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经验和成果。通过寻找学习榜样,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先进典型,促进成人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促进学习型城市建设。遴选推荐办法见附件2。

(三)举办“中国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用镜头记录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心灵的震撼时刻,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选。

(四)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各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要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社区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体验活动,为社区提供全民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学习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平台,是继续教育培训成果展示的平台,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发展学习的平台。各单位要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动员、吸引更多的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活动周期间,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注意培育和总结宣传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学习活动品牌的成果和事迹,使活动更接地气,更有说服力和号召力,使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常态化。

(三)周密计划,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注重活动效果,制定好工作方案,组织好有关活动。要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总结,加强交流,改进工作,不断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上报材料要求。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方案》和《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项目安排表》。各镇中心学校、城区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办公室推荐3-5名“百姓学习之星”候选人,县属学校、县实验幼儿园推荐1-2名候选人。各单位选报一个“社区教育品牌项目”。活动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11月10日前,上报活动方案、活动项目、活动总结和影像资料电子稿,同时报送“百姓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评选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县教体局职成教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tzhichengjiaoke@163.com

 

  附件1: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项目安排表.docx 

  附件2: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遴选推荐2017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品牌项目”的工作方案.docx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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