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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农机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增强实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为全面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执法科室负责人及各镇农机站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设立了法制工作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桓台县农机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将本局执法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使部门执法职责明确、任务具体、奖罚分明,从制度上保证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标语、展板、宣传单、宣传车、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常识。针对“三夏”、“三秋”农忙的重要时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发放《致农机手的一封信》2100份、《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2100份。9月上旬集中对县镇村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及农机手共2000余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农机安全和农机操作技术培训,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操作技术要求进村到户,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
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我局加强领导,制定专门方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围绕全心全意为为民服务根本宗旨创先进、争优秀,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学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过去,农业机械挂牌检审都要到县城办理,既不安全又不方便,2016年我局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到各镇上门服务,县内所有农机检审业务不再进城办理,2016年农机监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审验120余次;收回局一楼租赁房屋,改建成农机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集中到大厅办公,实现“一站式”服务,引导群众参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功能全面、服务规范,受到前来办理、咨询业务机手、农户的交口称赞;在全市率先完成了农机培训社会化转移。依托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教育资源对农机驾驶员进行培训,实现了农机驾驶考、训分离。省、市专家组在淄博建筑工程学校进行现场评审后,于4月7日批复颁发了驾驶培训许可证。2016年,参加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前两期农机培训62人全部合格。
2、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廉洁执法。将监理站工作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权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程序等上墙公示,公布投诉电话,印发便民联系卡,自觉接受社会和农机手的监督。二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做到服装整齐,标志统一,执法证件齐全,按章办事。三是推行“阳光”执法,突出便民特色。今年,服务重点向基层倾斜,在全县各镇农机站和部分合作社设立便民服务点12个,并按市站要求完成创建基层便民示范点5个,把服务项目落实到基层
3、提高执法水平,明确职权责任。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是县局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局长按职责不同,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维修站、农机推广站,按岗位职责,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严格程序,规范执法,全年无一人出现行政执法过错现象。
4、规范车辆检审,确保生产安全。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机检测办法,严格检审标准,使运作程序趋于规范化、科学化。全年完成检审拖拉机554台、收割机223台,新注册登记171个,办理驾驶证88个,检审还田机、旋耕机、小麦宽幅精播机、深松整地机等配套农机具3300余台,为“三夏”“三秋”农机作业生产提供了装备和安全保障。
5、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消除安全隐患。2016年,结合全县“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对县内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及农机生产、经销企业等行业重点进行了4次大范围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等内容限期进行了整顿。同时,重点强化农机道路安全监管,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达到报废年限车辆集中清理专项整治”活动,把近20年来已经脱户、脱审或成为死机的农机档案全部进行了摸底清查,通过省农机化杂志公示作废,降低农机保有基数,提高了农机“三率”,有效杜绝老旧农机“带病作业”,确保了县域农机形势持续稳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