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教体字〔2017〕26号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 各镇中心校,各县属学校,县实验幼儿园,城区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桓办发〔2017〕18号)的要求,县教体局确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应对突发环境的能力,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自查自纠内容 (一)开足开齐环境教育地方课程。各镇、校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按照省定地方课程要求每周不少于0.5个课时。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务教育,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二)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学校定期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并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三)农村学校逐步摒弃传统燃煤取暖锅炉,采取地源热泵、空调等新型环保取暖方式。 三、工作措施 按照安排,自查自纠时间截止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晰责任,立行立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镇、校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于3月21日上午下班前将工作总结、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2)和案件查处情况表(附件3)(附电子版)报县教体局普教科办公室。3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年内开展的环境保护教育活动情况图片、信息等报送至县教体局普教科邮箱。 联 系 人:武小涵 联系电话:8264171 邮 箱:htxpjk@163.com 附件:1.桓台县教育体育局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自查自纠情况表 3.案件查处情况表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17日 附件1: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荣若平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东城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体育总会会长 赵光惠 县教体局副局长 荆长山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李向东 桓台第一中学校长 高大权 桓台第二中学校长 任曰金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校长 牟 军 桓台县渔洋中学校长 马成立 桓台县实验学校校长 苏维海 桓台县城南学校校长 张敬明 桓台县实验中学校长 巩向刚 桓台县世纪中学校长 孙华修 桓台县实验小学校长 韩家云 桓台县第一小学校长 刘传田 桓台县第二小学校长 徐书明 桓台县实验幼儿园园长 郑 智 索镇中心学校校长 宋述庆 唐山镇中心学校校长 孙丰银 田庄镇中心学校校长 张开明 新城镇中心学校校长 于文冰 马桥镇中心学校校长 王树兵 荆家镇中心学校校长 高长征 起凤镇中心学校校长 冯玉亮 果里镇中心学校校长 于 明 城区街道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自查自纠情况表 上报单位:(盖章) 注:存在问题一栏,应填写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等。 附件3:
案件查处情况表 单位 | 交办数量(件) | 已办结(件) | 属实(件) | 不属实(件) | 责令整改(件) | 立案处罚(件) | 罚款金额(件) | 立案侦查(件) | 拘留(件) | 约谈(人) | 问责(人) | 行政 | 刑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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