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中心校、各县属中学、各高中:

根据省市县关于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加强监控管理,防止危化品流失,确保春节及日常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的的监控管理。为防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失盗,非法取用等,必须在危化品室(柜)安装监控装置。具体要求如下:

1.监控必须能够监控到危险化学品柜,危险化学品室的出入口。如果两者能同时兼顾,可安装一路监控(1个头),若不能则必须安装多路。

2.监控头为数字式,视频分辨率在标清或以上。监控录像机须能够实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在30天以上。

3.视频监控设备应设置备用电源,断电时对视频监控设备供电应不少于1个小时。

4.监控安装完成时间为2018年1月底前。安装完毕后电话上报县教体局,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8263210  朱主任 电话:8263139

5.安全监控技术咨询:县公安局李警官 电话:17805336351

二、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预防工作。学校在寒暑假期间,由于学校校内人员较少,可能会疏于管理,易造成安全事故。所以,学校要在放假前按市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危化品相关的安全检查工作,假期中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要假期内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附:市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桓台县教体局  

2018年1月16日

本通知下载打印:关于加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控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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