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资料下载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严格掌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提出以下意见。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工作秘密,恪守职业道德。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基本条件:

1、助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取得本科学历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任本专业员级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取得中专学历后,任本专业员级技术职务4年以上。

2、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3、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学分。

三、破格推荐晋升:

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较长,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单位写出破格报告,可破格晋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县(含县)以上科技成果奖;

2、被评为区(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在本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并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一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1000字以上)

  请各区县人事局及市直各部门按此要求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放宽条件。

     

     初级评审相关材料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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