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里镇扶贫专岗岗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扶贫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有效帮扶特困群体,实现脱贫与解困相结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对象:扶贫专岗为非全日制岗位,须具有桓台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限制,但需有适应岗位需求的劳动能力。有脱贫意愿,有责任心,品行优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岗位设置:根据“按需设岗、以岗定员、岗需互选”的原则,原则上本村安置。

       三、申报流程:一是广泛宣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村公示栏张贴申报启事,并安排专人受理。二是各行政村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后,召开村级扶贫理事会,确定建议人选,报镇审核。三是用人单位(镇政府)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务聘用协议,协议一年期限,期满经考核后续签。四是由于自然减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岗时,聘用单位应在7日内将空岗情况逐级上报,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四、岗位补贴:扶贫专岗人员按照服务对象数量和考核情况领取岗位补贴。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一对一”服务或“一对二”、“一对三”服务,每位扶贫专岗人员对应服务对象不能超过3户。“一对一”服务,每月领取250元基础岗位补贴,月考核合格领取50元奖励;“一对二”服务,每月领取300元基础岗位补贴,月考核合格领取100元奖励;“一对三”服务,每月领取350元基础岗位补贴,月考核合格领取150元奖励。补贴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村扶贫理事会负责扶贫专岗人员的月度考核,镇扶贫办对考核结果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能领取当月奖励;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做停职换岗处理。

       五、补贴发放:扶贫专岗岗位补贴每月拨付一次。通过镇府将补贴通过“一本通”账户发放到扶贫专岗人员。

       六、岗位管理:一是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各村扶贫专岗的日常管理,完善考核机制,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管理:负责上岗人员的技能培训、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上岗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七、督导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应终止劳动协议。严格督导督察,对村级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岗位补贴的,除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县扶贫办、县委督查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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