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018年12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12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4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9号),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7﹞14号)文件规定,经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地考察,财政部门复核,魏高伟创办的淄博政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王鑫龙创办的淄博舜道贸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营业收入等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在公示时间内存在异议的,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8日 
     监督部门:桓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综合科 
    部门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0533-8180284

 

附件:公示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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