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18-04-26 浏览次数: 字号:[ ]

4月25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春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

刘春杰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人大机关作为权力机关,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充分认识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宪法、监察法,依法履行好人大机关监督职责,保证宪法、监察法在全县贯彻实施。                  (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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