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我县2人获“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

发布日期:2018-04-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发出通报,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邢永、张海霞分别被授予“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称号,这也是淄博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区县。


邢永(左一),现任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作为一名光荣的卫生监督员,其始终坚持以德为先、事业为上的原则,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干净担当,先后参与300余起卫生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所办理案件无一起因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曾获得“全省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先进个人”称号,为维护我县医疗市场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在一次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活动中,邢永带领同事巡查至一黑诊所,在对药品进行封存时,遭到非法行医者及家人极力阻碍,期间非法行医者自述怀孕8个月突发腹痛。为防止意外发生,邢永遂停止执法并拨打120,实施现场救助后离开。翌日,其家属纠集多人对邢永实施恐吓、辱骂。面对人身威胁,邢永并没有被吓倒,他坚信邪不胜正,群众安全最重要,法律正义需要维护。随后他又带领同事来到黑诊所实施药品器械封存,非法行医者家属与两名社会青年再次采用揪衣领、卡脖子、膝盖顶、抓挠等手段攻击邢永,在现场激烈情况下,他一直保持克制,最终警方将其中两人带离并刑事拘留。这颗非法行医的钉子被顺利拔下的同时,卫生监督严格执法、敢于碰硬的形象树立了起来,对非法行医者形成了强大震慑作用。



张海霞(右一),现任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医疗卫生监督科科长。在做好日常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她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突破、新举措。2014年以来,办理医疗废物类案件共53起,罚款4.94万元。以医疗废物未分类收集、未规范使用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等案件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各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人员培训到位,防护用品配套齐全,规范设置暂存点等总体要求,推动全县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集中处置。

在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方面,特别是对于感染高风险的口腔科、消化内镜、血液透析等科室,张海霞坚持紧扣标准、严卡规范,使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到位。2015年以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后医疗器械、治疗用水等项目进行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进行面对面谈话,帮助查找问题,真正实现了卫生监督——指导——服务“三结合”新型工作模式的转变。

作为一名卫生监督员,张海霞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徇私情,牢记卫生监督使命,做好人民健康忠诚卫士。



近年来,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在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秉承全心全意做人民健康忠诚卫士的信念,坚持牢筑基础、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执法体系、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三个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力度,提高综合监督覆盖率和有效性,实现了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先后获得县级“富民强县”劳动奖状、“全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微课大赛三等奖”、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为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牢固树立“人人成为监督行家”目标,明确“向专家型监督转变”思路,坚持落实每周一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周五的法律法规讲座和考试考核,通过举办执法能力比赛、参加各级各类培训、邀请律师和司法人员授课等方式,打造形成“比学习、比思想、比技能”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通过每周进行着装风纪、上下班纪律稽查,每月调度各科室工作进度和执法效能,每半年组织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评议等措施,提高了监督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意识,树立了“专、清、勤”的卫生监督执法正面形象。组织开展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美容、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二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麻精药品使用等专项检查,巡查涉嫌非法行医点500余家(次),监督管理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20家,监督覆盖率100%。在寄宿制学校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宿舍”活动,被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列为创新项目向全省推广。 继邢永、张海霞分别被授予“全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十佳办案能手”称号,刘帅又获得“全省卫生计生优秀监督员”荣誉称号。

2018年,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将以开展“认真、专业、担当、作为”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和“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契机,深入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理念,认真负责、练就专长、忠诚担当、奋发有为,为维护我县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链接:

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计生监督计划,按照法律法规开展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进行监督检查,整顿医疗服务市场,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

三、对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定期向社会公告健康相关产品抽检结果。

五、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罚意见。

六、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七、负责对社会卫生计生相关违法现象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八、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咨询。   


宾馆卫生检查



医疗机构检查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理发店卫生检查



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非法行医巡查



饮用水监督检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