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16〕12号)中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高端人才来淄留淄创业发展,推进“零成本创业”工作深入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发〔2016〕12号鼓励“零成本创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淄科发〔2017〕71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18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扶持。具体通知如下:

一、政策标准

大学生在桓台县内注册企业,入驻创业平台或经县双创办认定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对评选的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资格:

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截至申报时间)高校毕业生或40周岁(截至申报时间)以下留学归国青年。申报人必须为注册登记法人代表。

(二)申报单位资格:

1、申报单位须入驻创业平台或经县双创办认定推荐;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6年9月19日之后;

3、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管理团队,内部管理、财务等制度完善;

4、申报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市场竞争力和社会效益;

5、申报单位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遵守国家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6、已参加“2018年度淄博市大学生产业化项目”申报的单位、已获2017年度“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学生产业化项目”资金扶持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就业创业证》。

(三)法人身份证。

(四)大学生身份材料(在校证明、毕业证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五)营业执照。

(六)企业概要和发展规划。

(七)企业成立以来---2018年5月财务报表。

    (八)申报单位与创业平台签订的入驻协议或区县双创办推荐材料。

(注: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齐创联盟”网站(www.5117chy.com),选择“项目申报”按申报要求填报《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连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按系统提示完成上传)点击“提交”即可。系统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7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耿彬        

联系电话:8266789-8179

附件:淄博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

 

 

 

 

 

 

桓台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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