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5部门联合制定《桓台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8-2020)》 建立覆盖城乡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18-07-19 浏览次数: 字号:[ ]

精神卫生是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近日,县卫计局、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制定《桓台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8-2020)》,到2020年,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6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根据《规划》,到2020年,镇(街道)要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残联、老龄办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有精神科特色的综合医院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增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门诊,80%以上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据了解,我县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各学校要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规划》要求完善患者救治与随访服务机制,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与服务管理措施。推动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干部、基层医务人员、民警、民政干事、网格员、社会保障干事、残疾人专职干事等成员组成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落实监护责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居家患者提供随访管理等服务。  (田欣 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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