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各村(社区)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广大村(社区)干部群众:

大家好!

当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威胁政权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全县政法机关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从保障全县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出发,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显著打击成效,有力震慑了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为进一步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桓台经济社会新发展、新跨越,全县政法机关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同时,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建筑工程领域,将重点摸排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在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中收取“保护费”,实施敲诈勒索或者阻碍重点工程建设施工;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恶意阻工,封门堵路,破坏生产经营以及强迫中标企业转包、分包工程;

3、采取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黑恶势力团伙,恶意干扰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

4、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幕后唆使、操纵社会闲散人员和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5、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组织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或为其充当“保护伞”等违法犯罪;

6、其他影响项目建设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新格局,离不开村居“两委”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真诚期望全县广大村居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只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社会秩序才更加和谐稳定,经济社会才更加健康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举报电话:2138606(全天)、2139546、8220186、8181757、816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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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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