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年)》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8-07-3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指导桓台县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桓台县启动了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编制工作先后完成了03版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规划纲要专家审查、总规成果专家审查、规划方案征求县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等一系列工作。

为使本次规划成果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城市发展实际,保障公众参与规划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要求,现将《桓台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方案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成反馈,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了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一、公示时间:2018年7月31日起至8月30日

二、公示地点:

1、桓台县规划局公示栏(县文体中心A座5楼);

2、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antai.gov.cn);

3、桓台大众(7月31日)

三、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请寄至:桓台县大道2998号文体中心A座桓台县规划局,邮政编码256400。

2、电子邮件请发至:htxghj001@sina.com

3、传真请发至:0533-8212426

4、联系电话:0533-8212426    0533-8226013

邮编:256400

桓台县规划局

2018年7月31日



《桓台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规划区、规划协调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一)规划区:桓台县行政辖区(县域)范围,包括2个街道和7个镇,总面积约509平方公里。

(二)规划协调区:包括一城两镇两区,即中心城区、果里镇区、唐山镇区以及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和桓台经济开发区在内的城市集中建设区和战略预留的发展备用地,总面积88.6平方公里。

(三)中心城区:范围西至唐华路、北至王徐路、东至鲁山大道,南至海河路,总面积约38平方公里。(具体规模以批复为准)。

三、人口及用地规模

(一)人口规模

至2020年,预测县域总人口为65万人,城镇人口为46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为20万人。

至2035年,预测县域总人口为75万人,城镇人口为63.75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为2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至2035年,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8.7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按照115平方米/人控制,各镇城镇建设用地按照120平方米/人控制。

四、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

(一)发展目标

全面融入淄博市域空间结构优化与重组的战略格局,有效提升区域职能;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产业结构,以传统重化产业转调升级为重点,加强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农业等多元产业;凸显生态文化特色,彰显“渔洋故里、齐韵水乡”品牌形象,构建国家级湿地文化旅游休闲地;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发展机会均等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总体上,将桓台建设成为山东省中部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宜业宜居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二)城市定位和职能

总体定位:淄博市域的副中心,以新材料产业为主导、齐韵水乡为特色的现代化宜业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全国高性能氟硅材料基地、淄(博)北滨(州)南地区现代商贸服务基地、山东省湿地(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和淄博市精细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

五、规划结构和发展方向

(一)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城五镇、两轴两带”

一城,指中心城区以及与其协同发展的唐山镇、果里镇,共同构成城镇集中发展的规划协调区,共同加强区域中心职能。

五镇,即马桥、起凤、新城、田庄、荆家5个特色小城镇。

两轴,西部的克黄线、原山大道和东部的柳泉北路、张北路两条南北向城镇发展主轴。

两带,北部的起马路和南部的中心大街、红莲湖北路(寿济路)两条东西向城镇经济发展联络带。

(二)中心城区城市发展方向:“北控、南联、西拓、东优”

北控,以王徐路为北部发展边界,控制城镇向北蔓延。

南联,联动果里镇,拓展建设红莲湖以南地区,加强与淄博高新区的联系。

西拓,加强与淄博东岳经开区和唐山镇的联动发展,设施共建。

东优,优化和更新索镇街道,以铁路和鲁山大道为东界控制城镇向东蔓延。

(三)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两心四轴、六带四区”

两心,一主一副两个城市中心,即在红莲湖以北、柳泉北路和桓台大道交汇处构建城市综合服务主中心;依托少海街道和索镇街道形成老城副中心。

四轴,依托柳泉北路和中心大街构建两条城市功能主轴,依托张北路和桓台大道构建两条城市功能次轴。

六带,依托南北向的唐华路、柳泉路、张北——兴桓路和乌河,东西向的中心大街和红莲湖,形成六条生态廊道,整体形成“碧水贯城、绿环营城、佳园缀城”的齐韵水乡生态格局。

四区,少海、索镇、唐山和红莲湖四个城市综合功能片区。

六、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一)划定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284.1平方公里,占县域土地面积的55.8%。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乡建设活动,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划定限制建设区:划定限制建设区总面积76.3平方公里,占县域土地面积的15.0%。限制建设区内保护优先,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并科学合理地引导城镇建设行为。

(三)适宜建设区:总面积148.6平方公里,占县域土地面积的29.2%,主要由城镇建设区及独立工矿等其它适宜建设的区域构成。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3.7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4.6%左右,主要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地、马踏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新城水库水源保护区、小清河、乌河等现状河流水域等区域。

(五)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为260.7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51%。对红线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建立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六)划定管理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为167.64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33%。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保留扩建位于柳泉北路的文体中心;结合市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增设科技馆等大型文化设施;新建片区级文化中心6处。

教育科研用地:规划新增高中2所。结合新建居住区合理布置配套中小学教育设施。

体育用地:规划保留桓台大道以北的县级文体中心场馆,重点建设红莲湖国家级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新增片区级体育用地6处,完善城市社区、大小公园、绿荫广场等体育设施建设,建设“10分钟健身圈”。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扩建完善现状人民医院,作为集康复、养老、医疗为一体的新型健康园区。规划新建片区级医院3所,按照二级综合医院,预留床位200-300个。

社会福利用地:规划保留现状县福利中心1处,新增社会福利用地6处。

八、道路交通规划

(一)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1、强化东西走廊,拓展南北走廊。借力济青高铁与济青高速,强化桓台在山东省东西向主通道上的交通区位优势。建设沾(化)临(沂)高速,预留临沂经淄博至滨州的快速铁路通道,提升桓台南北向对外交通通达能力。

2、构建综合体系,实现便捷集散。借力小清河复航工程,建设淄博港,打造淄博水运物流枢纽。建设桓台通用机场。构建全县“公铁水空”多元综合运输体系,优化重大交通设施集散系统,增强全县辐射和带动能力。

3、融入张店,同城发展。通过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等交通设施,打造同城化交通联系,促进桓台融入淄博市中心城区发展。

(二)中心城区交通网络

1、内部道路网:规划建设“五横四纵”的主干路系统。五横:开发区中路、中心大街、桓台大道、寿济路、海河路。四纵:铁西路、张北路、柳泉北路、唐华路。

2、对外交通:积极融入张店,打造张桓同城化“331”联系,加快推进淄博轻轨1号线建设。加强中心城区与果里镇和唐山镇交通网络一体化建设、同城化发展,道路交通与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全面覆盖。

3、客运枢纽:规划分为区域客运枢纽和城市客运枢纽两个层级。区域综合枢纽布局在桓台站、机场;城市综合枢纽布局在桓台汽车站、桓台北枢纽和海河路枢纽。

九、绿地系统规划

构建“两轴三带、多园多点”的网络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到2035年,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形成10分钟公园圈。基本达到“500米见园,300米见绿”,构建体系完善的绿地系统体系。

在中心城区分片区分阶段地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到2035年,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2%。

十、城市远景发展方向

远景2049年,桓台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在产业发展中将占据主导地位,城市经济发展进入专业化服务阶段,城市中枢职能进一步强化,消费需求多元,社会事业与民生成为城市发展重点,基本实现现代化。城市发展模式走向“内涵发展,精明增长,以人为本”,城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协调区用地有序拓展,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建设成为淄博北部宜居、宜游、宜业的特色城区。各镇区和新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和公共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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