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社局行政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桓台县人社局坚持“依法、公正、自愿”的原则,采取“三结合”办法,积极调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有效化解劳资纠纷。

一是行政调解与劳动监察执法相结合。切实发挥劳动监察执法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通过调查取证了解第一手资料,掌握案件实情,保证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二是行政调解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结合。行政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行政调解无法解决的案件,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的,积极引导劳资双方进行仲裁。

三是行政调解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于被投诉举报较多的用人单位,增加劳动监察日常巡查频次,积极向用人单位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用工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用人单位发生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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