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县医保处获悉,我县自2019年1月1日调整门诊慢性病申报受理时间,改为每季度末月的20至30日。
为贯彻省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高效、高质量服务参保人,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行全市医疗保障便民惠民十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将门诊慢性病办理频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对恶性肿瘤、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等疾病参保人,可随时予以受理,节假日除外。 (董兆云 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