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调研我县落实《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

发布日期:2019-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11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霞一行到我县部分企业就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赵霞一行先后到汇丰石化集团、建龙化工有限公司实地调研,听取县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汇报,了解企业落实民主管理有关办法和取得成效,并与县总工会和企业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

赵霞指出,《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总工会积极协调各级工会组织,围绕我县企业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领域,把职代会、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有机统一起来,推动职工参与企业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有力促进了企业发展和劳资关系和谐。下一步,各级工会组织要继续围绕《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工会组织协调、职工代表参与”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为我县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岳可华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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