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组织企业评议部门优劣”制度落实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这一方案以打造高品质的政务服务环境为目标,以推动县直机关转变观念,为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方便优质服务为重点,组织全县纳税前10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与企业相关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集中评议,以评议促改革、促发展、促服务,切实提高县直部门为企业发展服务效能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评议对象为与企业相关的,具有执法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共51个。其中,执法和综合管理类33个、服务类18个。对执法和综合管理类部门(单位),主要围绕能否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管理、真诚服务等情况作出评价;对服务类部门(单位),主要围绕是否能够转变观念,主动作为、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等情况作出评价。评价力求客观公正、真实准确。

评议办法以会议集中评议为主,对因事未能参加集中评议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邮政定向投递或送表上门的方式进行评议。按照县委要求,两类评议排名前列的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扬激励,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加分;对于排名后两位的部门(单位),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进行约谈。评议结果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   (张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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