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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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中,各县属学校,各镇中心学校: 按《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使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使用进行集中整治。现将市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你们遵照执行,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1.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近年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事故一再发生,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重大损失。学校也不是无事之地,一旦不慎,倘有事故发生,就会使脆弱的学生发生伤害。这些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多半是管理不严,违规使用造成的。因此,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力戒麻痹大意思想,不能以没发生过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数量少为理由,漠视此项工作。要从政治站位出发,筑牢红线意识,谨记“3.21江苏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的教训,扎实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工作。 2.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各校要遵照市通知精神,对照《淄博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应用考评细则(暂行)》(详见危化品账册附页)的要求,逐项筛查,集中整治。按时间节点落实通知要求,各校自查整治截止时间为2月20日。请各校按市通知要求,在2020年2月5日前(报集中整治方案)和2月20日前(报自查报告)将材料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书面形式报县教研室备案。所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盖学校章,自留一份,上交一份。 3.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抽查。2月底至3月中旬,县局将分期分批对学校自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4月份,将组织人员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治措施不力,抽查不合格的学校,将予以通报。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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