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验学校:国家宪法日举行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日期: 2019-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12月4日上午,县实验学校的教室里传出整齐铿锵的朗读声,原来是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各班教室白板上播放着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直播,同学们认真观看,庄严宣读宪法。

今天是第19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验学校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园大屏幕、宪法晨读、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宪法和国家宪法日的相关知识,了解宪法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曹凤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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