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报送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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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4 号)、《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宣传展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8〕 188 号)和《关于做好推荐报送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成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19〕2 号)要求,现就做好“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成果宣传推荐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动态活动报送工作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文明风采”活动,把“文明风采”活动的开展与思想政治课教学相结合,与学生日常管理相结合,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与职业指导相结合,将“文明风采”活动纳入职业学校整体德育工作中,引导全体学生广泛参与,推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继续深入开展师生认可和广泛参与的征文演讲、职业规划、摄影视频、才艺展示等项目活动。各校可结合地域文化、专业特点等,开展独具特色的德育活动,创新开展升旗、入团、毕业等仪式教育活动,五四、七一、国庆等纪念教育活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学习签署践行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孝老敬亲文化教育等实践活动,大国工匠、齐鲁工匠进校园、感动中国人物面对面等典型引领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校园文化活动。 学校自行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官方网站(www.moewmfc.org)进行宣传展示,包括文字报道、图片(jpg、jpeg、png,50M 以内)、视频(rmvb、avi、mp4,300M 以内)等,操作指南见网站。 二、遴选推荐优秀活动成果 (一)优秀案例。遴选推荐 1-2 个“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案例,案例包括文字说明(不超过 3000 字)、图片(jpg、jpeg、png,50M 以内)、视频(rmvb、avi、mp4,300M 以内)等。相关材料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前上报至邮箱 qulinsky@126.com。 (二)展演作品。选送 1 个适合展演的“文明风采”活动优秀节目、2-4件适合展览的实物作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手工艺品、非遗作品等,每类不超过 2 件。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类别内微调,但需要提前和市职教教研室进行沟通)。展演节目视频光盘和实物作品于 2019年3月12日前报送至淄博市职教教研室基础教研科,地址:淄博市市政府东一街18号,联系人:曲琳,联系电话:3185432。 (三)遴选推荐。市教育局在淄博市职教教研室设立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推进办公室,负责组织遴选推荐部分优秀案例和优秀节目、实物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全省“文明风采”活动宣传展示,并将在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进行集中宣传展示、展演展览。 三、认真组织保证活动质量 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学校推进“文明风采”活动的督导,通过网站、新媒体等搭建“文明风采”活动展示平台,加大对文明风采优秀案例的宣传展示。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活动的组织实施给予人员、经费和条件保障。要对教师组织指导开展活动、学生参与活动等予以相应激励。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展示,并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前将本校开展“文明风采”活动的方案(或通知)以及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发送至邮箱 :qulinsky@126.com,各校活动总结将择优在市教育局网站展示。市教育局将对各校开展活动情况和上报优秀案例、展演作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德育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学校“文明风采”活动负责人于2月28日前加入淄博文明风采QQ工作群(群号:143923166)。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成果各学校 推荐限额表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职成教科 2019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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