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召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法律知识培训暨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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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规范发展,3月15日,桓台县召开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法律知识培训暨规范治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县80余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山东博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玥,解读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特别是防范财务风险部分的内容。县教体局安全办公室主任田海从实际案例出发,要求培训机构加强“三防”、值班、培训、检查、信息沟通和制度完善等工作。 会上,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巩发亮从全县的层面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步主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 会议指出,自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桓台县根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整体思路,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建立了教育、公安等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全面开展执法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在进一步统筹做好治理整顿工作的同时,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好本单位党组织建设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严禁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进校园”。二要注重协会引领,加强行业自律。培训机构要按照“遵纪守法、接受监督、严格自律、诚信办学、热心公益、回报社会”的方针要求,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意识。三要重视安全防范,依法依规从业。以《桓台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律公约》为标准,严格规范培训内容和时间,全面落实学生减负的工作要求。(李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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