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通知 | ||||||||
|
||||||||
根据《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业务办理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4日—7月5日(其中,周六周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桓台县便民中心三楼 二、办理流程 1.学生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和体育局便民中心进行申请、登记。 2.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县教育和体育局于7月4日—5日向学生家长发放《转学通知书》。 4.学生持《转学通知书》于7月5日到转入学校报到。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1.常住居民需要准备的材料: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学籍证明材料(能准确提供出学生的原就读学校及学籍号即可,下同)等。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准备的材料: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册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籍证明材料等。 (说明:学生转学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4月12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