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唐山镇实验幼儿园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了相关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度。 陪餐制度要求,幼儿园除班级陪餐教师外,每餐必须安排一名陪餐值班负责人陪同幼儿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质量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征求饭菜情况意见或建议,并做好陪餐值班记录。 通过陪餐活动,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学校食堂供餐质量,确保资金管理和食品安全,同时确保孩子在幼儿园的每一餐都是安全的、营养的,让孩子吃的开心,让家长满意。(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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