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16日,桓台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春杰,副主任伊茂彦、赵霞、李树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俊,县法院院长王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宝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文化和旅游、河长制湖长制、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及全县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刘春杰作会议总结讲话。李树强主持会议。

刘春杰指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文化和旅游、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刘春杰强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持续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抓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旅游推介力度,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聚力打造桓台特色旅游品牌。县水利局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河湖保护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健全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促进河湖生态持续改善。县农业农村局要突出乡村振兴主题主线,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县应急管理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底线红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迅速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要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始终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张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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