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019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9-05-2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初中:

为进一步做好桓台县2019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工作,根据《淄博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考试组织

桓台县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在市电教馆和县教体局的领导下,由县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考务中心(设在县教研室,以下简称县考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点设置

1.按照方便考生、安全为先的原则,原则上每校设一个考点,根据考生人数设1-3个考场,最多7个场次,达到一天考完目的,考试前申报考点,县考务中心组织人员按照《技术要求》验收,验收合格方准设立考点组织考试。考点要设候考室。

2.每个考点设主考一人,由县考务中心统一安排。每个考场设技术教师一人,由本学校微机教师担任,设监考2人,由县考务中心统一抽调安排。侯考室工作人员由考点学校自行安排。监考和技术教师由学校按照每场2人和1人上报,需经考务中心培训合格。详细安排监考去向见考试当天下发的监考分工表。

3.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门口要设置“淄博市2019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XXXX考点”标牌或者横幅,营造重视考试的气氛。

4.为创设安静的考试环境,考点须设有考区,并有明显的警戒线或路障,考区入口处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设有“内有监控,非监考人员请勿入内”的警示牌,在考区外醒目处张贴《考生守则》、《违纪作弊考生及工作人员处理办法》和监督举报电话。

5.考点须提前与当地供电部门取得联系,提交书面报告,保障考试期间正常供电。考前必须对考试用机进行认真检测,保证考试期间正常运行。要认真做好考点安全保卫工作。

三、考试安排

1.报名编场:以县基教科初三学业考试和初四补考报名信息为县考务中心负责编排考场。

2.考试时间:6月13日,一天内全部考试完毕。

3.考场安排:上午8:00至11:45,下午14:00至16:45。每场次考试时间45分钟,换场15分钟,上午4场,下午3场。

4.考试形式:每个学生一台计算机,采用上机闭卷操作考试形式,智能判卷,考试成绩以等第形式公布。

四、考试范围

考试命题范围以《淄博市 2019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说明》(淄教馆字20184)为准。

网址http://edu.zibo.gov.cn/art/2018/9/21/art_3539_1500642.html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试信度和质量,县教体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研室,负责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有关考务安排、考试实施等工作。各考点学校成立相应考务工作组,负责做好考点考务工作

六、考试实施

1. 开考前30分钟,调试并启动考场内所有监控设备,保证所有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每场考试前30分钟由班主任将本场考生带入候考室,清点好人数,防止误考,侯考室工作人员要核对考生的姓名、照片、场次,考生签字确认,正式考试前5分钟考生按照座号排好队到考场门外,监考人员点名,考生逐一入场并再次核对准考证相片和本人是否一致,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微机出现问题影响正常答题时,先由监考人员前去处理,无法处理时可通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帮助,同时监考人员须在一旁监督,并记录处理问题的内容和过程,技术人员和监考人员不得提示或帮助考生答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和技术人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字。

4.考试中机器出现故障,3分钟内能处理完故障的或不影响下一场考试情况下可继续完成考试(软件具有断电续考功能)。因机器故障无法继续考试的,注明情况并告知考点主任同意,安排在下一场重考。

5.整个考试过程,考场局域网必须中断与外网的连接。

6.考试结束后,考点技术人员将导出的成绩文件和日志文件上传至市考务中心,加密锁、考生答卷数据刻录光盘、《考生签到表》和《考场情况记录表》由主考当日上报县考务中心,录像资料由考点保存至少半年,以备查。

七、考试监督

各级考试组织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作弊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发现替考现象,取消替考和被替考生信息技术考试成绩。非监考人员(含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警戒区。技术人员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指定区域指导考生答题的,监考人员应告知主考,立即将其调离考试现场,上报县考试领导小组,根据违纪情节予以纪律处分,并取消被指导考生的考试成绩。

未尽事宜根据《淄博市2019年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执行。

各考点要将监督电话张贴公布,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监督电话:8263314

 

              桓台县教育体育局    

20195月19日     

        

 

 


淄博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文具、磁盘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3.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入场,并按计算机屏幕编号的位置坐好,将考试通知单放在考试机桌上。正式考试前5分钟内登录考试系统,确认自己的考试信息,等待正式考试。

4.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网络技术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到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或网络技术教师询问。在考试中如遇到网络或计算机故障时,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安排续考或换场重考。

5.每场考试45分钟,考生迟到10分钟后不得入场。进入考场的考生,开考2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45分钟)若考生不提交试卷,计算机将自动停止答题,自动上交试卷。

6.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守则,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考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考试作废:在考场内大声喧哗、交头接耳;带优盘等存储设备、通讯工具和其他资料入场;抄袭别人答案、传递纸条或帮助其他考生答题;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或接受场外帮助;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替考或请人替考;参与集体舞弊或预谋集体舞弊被查实者;故意破坏考场内设施。

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学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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