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淄博市义务教育学科德育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 ||||||||
|
||||||||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初中小学: 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淄博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淄教基字[2017]31号)》《淄博市普通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实施评估工作方案(淄教基字[2018]39号)》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我市教学实际,在初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淄博市教研室组织制定淄博市义务教育学科德育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试行情况请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邮箱htwdj110@163.com。 桓台县教研室 2019年6月3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