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首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9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街道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切实发挥返乡创业农民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提升我省创业服务质效,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根据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8月10月。

二、评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返乡创业的农民工。

三、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我县农村居民户口、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劳动者,为所创办经济实体负责人,正常经营3年以上(2016年6月30日以前注册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3.创办企业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20人以上;

4.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无使用童工,侵害员工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就业歧视现象,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工伤事故,照章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无不法经营行为;

5.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返乡创业的,可适当降低评选条件;

6.创办企业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创业事迹具有较好的典型引导意义,能够对返乡创业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奖励措施

(一)对评选出的首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颁发证书,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二)享受省级创业导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一对一”创业辅导;

(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各项创业补贴,可给予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四)免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

五、申报材料

1.《评选报名表》纸质一式两份(附带电子版)(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3.员工花名册(含联系方式)、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三个月经营记录(银行流水),上年度纳税证明扫描或复印件;

4.申请人专业等级证书、接受专业培训证书、其他荣誉证书扫描或复印件;

5.申请人事迹材料。需同时报送文字材料(采用通讯体裁,3000字以内)和视频材料(视频需刻盘,格式为高清无压缩mp4或mpg文件,画面比例为16:9,分辨率为1920*1080),着重介绍申报人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和经营状况。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是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切实发挥返乡创业农民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脱贫的有力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广泛参与,深入挖掘返乡创业农民工典型,各镇至少报送一名候选人。

2.严格审核。各要加强对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组织专门人员负责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遴选工作。

3.注重宣传。各镇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创新典型进行宣传,引导和激励广大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营造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各镇、相关单位请于8月16日前将纸质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及申报材料(第五部分1-5项,加盖公章)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99、200号窗口;电子版推荐对象汇总表、评选报名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可亮   联系电话:8266789-8316/8186517

电子邮箱:htxjybcyzdkzb.shandong.cn

邮编:256400

邮寄地址: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1.首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推荐对象汇总表.docx

2.首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报名表.docx

 

 

                               桓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8月8日

 

    本通知用语含义说明:返乡农民工: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市户籍农村劳动者离开户籍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工作后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失业登记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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