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证书补办相关事宜
发布日期:2019-09-0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补办我市核准公布的中、高级职称证书(纸质证书)

(一)提交材料

1、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见附件),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3、2010年之前评审通过资格证书丢失,须提供评审表(或评审简表、定职表等)复印件1份(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档案管理部门或核准公布部门盖章)。

(二)办理程序

补办材料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社局专技科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

(三)办理时间

随时办理

二、补办省人社厅核准公布高级职称证书(纸质证书)

(一)提交材料

1、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见附件),须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3、2004年之前评审通过的高级资格证书丢失,须提供评审表(或评审简表、定职表等)复印件1份(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公布文件复印件1份(档案管理部门或核准公布部门盖章)。

(二)办理程序

补办材料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社局专技科,市人社局集中提交省人社厅补办。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

(三)办理时间

提交材料后,市人社局适时提交省人社厅办理。

 三、补办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电子证书)

已实行电子证书的证书补办,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hrss.shandong.gov.cn/rsrc/)自行打印补办。

 

附件: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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