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和第七期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实验幼儿园: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决定组织参加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和第七期骨干教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从全县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一线教师中产生。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不再参与评选。

二、推荐名额

各镇校根据所分名额进行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严格评审、逐级推荐、择优认定的程序遴选。

(二)面向在职在岗一线教师遴选;其他人员参与遴选,其上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且所占名额不超过10%。

四、推荐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三学年教育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均达90%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师德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教坛新秀为教龄满3年且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为教龄满5年且年龄50周岁以下(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教师;有1学年以上(含1学年)班主任工作经历(成立学生小组并组织学生课外活动等,等同于 “具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幼儿园、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符合“双师型”教师有关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取得与专业相关的技师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

(四)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到学科教学中;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且考核合格;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需完成五年一个周期360学时的继续教育要求。

五、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按照公开、自愿原则,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自主向学校申报。

(二)学校初评。学校组织初评,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县教体局申报。

(三)全县评选。县教体局根据遴选条件、遴选程序要求、名额分配等组织评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申报。

六、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上报材料

1.《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个人申报材料一览表》、《淄博市第七期骨干教师个人申报材料一览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各镇校负责审核盖章后分学段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稿)。

2.《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申报情况汇总表》、《淄博市第七期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由各镇校汇总,B4纸打印一式三份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稿)。

(二)有关要求

1.各镇、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遴选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各镇、学校要加强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队伍专业化梯次培养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建立镇、学校级教坛新秀青年教师队伍;严格按照《淄博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优秀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努力搭建教坛新秀和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骨干带动作用。

3.各镇校务于10月30日前完成评选申报工作,按规定公示后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查验,确保准确无误。若有不实材料,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原始档案材料随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联系人:金铸    电话:8263132

邮  箱:htjinzhu@163.com


附件1:各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个人申报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3:淄博市第七期骨干教师个人申报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4:淄博市首期教坛新秀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淄博市第七期骨干教师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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