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好《源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3月23日(工作日期间)起受理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材料。

一.适用对象

各类企业

.主要内容

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间复工新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免征期间,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并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的,每新吸纳1人,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新吸纳就业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半年内在补贴申报企业无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或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补贴申领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考勤表、工资发放表、银行开户许可证。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材料准备好以后,以扫描方式保存在一个文件夹,然后打压以自己单位全称命名发送jyb8166045@163.com邮箱或者到县便民中心一楼65号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业务咨询电话:8266789转8137 

附件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表.xls

 

桓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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