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办理相关事宜 | ||||||||
|
||||||||
一、对象 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中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正规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依据 原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三、基本条件 1.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即通过自考、电大、夜大、职大、函授五种非全日制取得的学历文凭); 2.所在单位对其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合格; 3.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取得相关职业资格; 4.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有另行规定的职称系列,不再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按照有关规定考试取得或参加相应系列评审,国家、省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5.学历及工作年限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能正常查验学位信息,可提供查验报告。) 2.证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合同、单位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代理人员需提供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 4.《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5.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一张 五、办事流程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由县人社局负责办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经县人社局审核后统一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 2.具体流程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认定表》,反映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的业绩,报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申请材料,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重点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否符合要求); (3)审核无误后,将《认定表》和相关材料报相应人社部门。 3.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履行相关核准和发证手续。 4.其他事项:学历、学位证书查询网址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http://www.cscse.edu.cn)。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结。按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八、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市业务咨询电话:0533-2188735,0533-2791839 监督电话:0533-2779369 县业务咨询电话:0533-8183758 九、办理地点 淄博市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行政窗口B027-028 桓台县中心大街777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 附件: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docx |
||||||||
[附件下载]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