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桓台县职称评审工作手册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职称材料相关要求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报送纸质材料+系统申报的方式。各评审委员会有单独要求的,县人社局在审核完原件后,将不需提交的材料退回。

(一)纸质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须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具体要求:

(1)“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填写内容包括:①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自述;②能力与业绩:重点撰写取得现职称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和自己水平能力提高的过程,可按负责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写,也可以按时间顺序写。

(2)“单位意见”填写要求: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和填写年月日。

(3)“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填写要求:意见必须填写为“内容属实,同意上报”,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和填报年月日。

(4)“诚信承诺书”填写要求:“承诺人”必须有申报人员本人签字和填写年月日。

2.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1号):“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的要求,用人单位需上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责任书》(一式1份,见附件),承诺人本人手写签名,单位盖章。

3.《“六公开”监督卡》(一式1份),所有内容填写齐全,盖单位公章。

(二)上传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原件,不需要的审核后退回)

1.能证明申报人员与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的《淄博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通过“温暖淄博人社”APP中的社会保险栏的“参保缴费证明下载”里打印。

2.各年度考核表原件。任现职称以来(或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各年度考核表,无原件的,上传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尚未取得职称的,提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表。以上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上传。

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中,“获奖”“课题”“专利”“论文著作”各栏目成果填报不超过三项,须填报本人任现职称以来(或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取得)的、能体现本人最高学术水平、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成果,除此以外的成果可填报在“其他”栏目内,但总数不超过15项,各栏目成果不得重复填报。

4.①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等原件。论文上传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封面、相关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并在相关页面标注本人信息;著作、教材上传有统一书号(ISBN)封面、目录,并在相关页面标注本人信息。

“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作品名称加书名号。 “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无转摘刊物的填“无”。

②代表性成果或获奖证明原件。按时间排列顺序。

“时间”填写证书或有关文件的落款时间,成果名称加书名号。“位次”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1/1;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3人合作完成,申报人为第1位,填写为“1/3”)。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需同时上传全日制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到信息的,上传查验证明信息,证明信息必须申请3个月认证有效期的;山东省委党校学历可登录“山东党校干部继续教育网”查询并上传查询页面截图;技术院校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毕业证书,登录“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信息并上传截图;其他学历,需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如档案在档案管理部门无法取出的,则提供盖有档案部门专用章的复印件,且需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和说明学历证书有效力的相关文件,并上报相关纸质材料。

后续学历取消年限限制,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的学历有效。

6.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真实有效的现职称证书或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系统上传时,证书照片页、证书编号页及评委会盖章页为必传内容。(不以职业资格作为依据进行职称申报的,可不用填写职业资格信息)

职称证书丢失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外地调入人员另须上传《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确认登记表》原件。

职业资格证书需上传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56项)按《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办发〔2019〕14号)规定执行。同时上传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zscx.osta.org.cn/)查询信息的截图。

7.符合标准条件规定学时的《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通过“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打印)。例如,本科学历取得助级职称4年参评中级职称时,需要2017至2019年三年的60学分及2020年90学时。请按要求的年限提供。

可以分段填写,如2019年及之前的合并填写,比如2016年—2019年  继续教育合格  400学时(或80学分); 2020年 继续教育合格  90学时。

8. 由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需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及相关年限证明材料原件。

9. 破格申报的,须上传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须有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

10.改系列申报的,须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或有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的“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中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及业绩情况。

11.符合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直通车”规定申报的人员,须系统上传符合相应高层次人才“直通车”范围的证明材料,并在职称申报材料袋右上角标注“高层次人才”字样。

12.有援藏援疆援青等经历的,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加以说明,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1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营企业走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人员,可没有下一级职称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材料),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详细列明在非公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工作内容、业务水平和业绩。所申报系列(专业)标准条件有新变化的,申报时相关业绩、成果等应符合新修订的标准条件的有关要求。

需要上传2020年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不做要求)。

14.符合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直评政策申报的人员:

①区县及以上单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的人员,需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

②现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的人员,应符合相应申报系列的标准条件,并上传经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证明材料,

15.原来执行职级工资制且未设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后,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中级及以下相应职称的情况,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注意:设专技岗位后再新入职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16.兼职申报的,应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已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上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17.评价标准中对聘任有要求的,请提供相应聘任材料(聘书、聘文)。

18.标准条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要求如实提供并上传。

注意: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请以相应的内容来命名。

二、关于职称材料报送流程方面的注意事项

1.职称系统内报送:职称申报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rsrc)进行,单位没有帐户的抓紧时间申请,并在系统中及时“申报路径”。

路径:对应申报系列,申请建立相应的路径。

1)初级职称,包括: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新闻、播音、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美术、档案、药品技术、工艺美术、工程技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自然资源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等。

注意:初级评审,所有工程类选择申报系列时,选择“工程技术”。并申请“工程技术”系列的路径。

2)中级职称,包括: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技校教师、党校教师、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新闻、播音、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美术、档案、公证员、律师、药品技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创作、工艺美术、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工程技术(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自然资源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

注意:中级的工程类,其中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分别选择其对应的系列,并单独申请对应的路径。其他工程类选择“工程技术”

3)副高级职称,包括: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经济、农业技术(包括农艺、畜牧、兽医)、工程技术(包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煤炭工程、质量工程、自然资源工程、冶金工程、环保工程、广播电视工程、黄金工程、快递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

注意:副高级的工程类,选择申报系列时,选择“工程技术”。并申请“工程技术”系列的路径。

4)正高级职称系列5个,包括: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基层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随材料一并报送《申报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申报类型)。在档案袋右上角按申报情况分别标注“高层次人才”“乡镇20年”“非公”“民营”“职级工资”等字样。

、程序及要求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查”的程序,严格界定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职责。

1.个人申请。

申报人员要按照单位公布的评议方案及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如实填写申报信息,提供真实申报材料。

2.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是申报推荐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实效性负责。

①单位公布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申报评议方案。

②民主评议,组织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后,单位公布申报人述职、申报材料,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基础上,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③审核材料。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相关信息逐一审核,重点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④组织公示。按规定将推荐申报人员的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时间必须提前告知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⑤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单位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在《“六公开”监督卡》上签字。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在评审材料相应栏目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主管部门。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职称推荐、公示、申报等全部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其中,公示环节的材料要有张贴公示的照片或网上公示的截屏图片)。

3.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作为申报单位的上级部门,要全程监督管理申报单位组织推荐申报、材料审核、公示、上报、通过人员公示等各个环节,切实履行职责,督促申报单位按规定做好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和填写要求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后,及时送呈报部门。

、关于公示方面注意事项

1.申报推荐公示: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对公示的相关材料做好保存备查(公示的相关材料无需放入评审材料中)。具体要求建议:以公示期2020年9月18日至24日为例 ,请于9月17日下午将公示(必须公示的内容有:被推荐人名单、推荐排序、申报职称名称、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以及被推荐人员的职称材料存放处)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或挂在单位网站首页。公示期间被推荐人员的评审表、论文、奖项等材料做好备查准备。

2.异议期公示:职称评审结束后,按评委会要求的时间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结束后2天内及时从职称系统中上报公示反馈,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反馈报告至呈报部门,由呈报部门汇总后,统一报至评委会。

、其他注意事项

1.因今年时间紧迫,存在不符合评审条件和程序、填写不规范、系统内数据与《评审表》不一致、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2.职称评审工作“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出现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各单位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因审核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

3.系统数据和纸质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职称申报诚信承诺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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