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评估指南》,支持幼儿有意义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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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评估指南》,支持幼儿有意义学习 各镇(街道办)中心学校、城区各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于2022年2月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于2023年7月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自评指导手册(试行)》。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在全文解读的基础上,定于2023年11月30日(周四)组织全县骨干教师“解读《评估指南》,支持幼儿有意义学习” 研讨交流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解读《评估指南》 支持幼儿有意义学习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副园长、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三、集中培训地点 桓台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 8:30开始,请各位参会人员于30日上午8:20前签到。 桓台县教学研究室 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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