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0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字〔2023〕16号)要求,我县2023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12月1日至12月7日)。
对公示期内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监督服务电话:0533-8215969
附件:桓台县2023年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