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6-1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切实做2023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和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淄教字〔202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桓台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一网通办”,采取“爱山东APP”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录取。

(二)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民办幼儿园在县教体局监管下实行自主招生。各镇域内幼儿园招生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城区公办园招生计划:桓台县实验幼儿园计划招生学位180个,桓台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计划招生学位60个,桓台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计划招生学位120个,桓台县世纪星幼儿园计划招生学位90个;新设立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在保持办园连续性,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幼儿的基础上,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其中桓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东岳园)空余学位40个,桓台县第三实验幼儿园(花溪地园)空余学位45,桓台县第四实验幼儿园(恒丰园)空余学位50个。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镇中心学校确定。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小班幼儿,年龄须满3周岁(201991-20208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招收具有城区(桓台县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范围,下同)户口或房产(指幼儿或监护人为大产权房所有人,下同)的桓台户籍适龄幼儿。

2.招收符合城区幼儿入园条件的非桓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

招收居住在各镇辖区内的所有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一般常住居民子女网上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网上报名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监护人)为户主和房主。

房产证出现共有人情况的,父母(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占房产比例不得少于50%,方可作为入园报名依据。

2.幼儿全家(幼儿父母及幼儿本人)在桓台县城区确无自有房产,户口在幼儿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的城区房产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幼儿可将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作为入园报名依据。

3.购买新建住房且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桓台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为准),经幼儿园核实后,可作为入园报名依据。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报名依据。

4.在城区落户但其父母(监护人)及幼儿本人在城区无大产权房的适龄幼儿,需提供租房合同或购买小产权房合同。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条件

非桓台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在本县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桓台县合法务工、经商。即需持有桓台县公安局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报名,需带相应材料到县教体局学前教育科审核登记,安排入园。

(四)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现为中班、小班幼儿)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3612日前,向社会发布《桓台县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二)开展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

2023615日—624日。

2.登记对象的范围

信息登记的对象为拟报名桓台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年满3周岁(201991日至2020831日出生),随监护人在桓台县城区常住的适龄幼儿。

报名中班、大班插班和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登记对象。

3.登记办法

幼儿监护人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信息登记,手机下载安装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左上角地址更改为淄博市桓台县,从首页找到学前教育招生入口或点击进入。

本次信息登记数据将自动提取实名认证监护人信息,在登记过程中如遇到不能提取的信息,幼儿监护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对应上传。

 4.登记事项说明

1)幼儿监护人使用手机号码注册“爱山东APP”,根据登记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完成信息填报,核对无误后提交。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信息、资料弄虚作假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幼儿监护人承担。

2)幼儿为双胞胎或三胞胎的,在是否为双胞胎和多胞胎项进行选择后,填写相应信息。

(三)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爱山东APP”幼儿园报名入口进行信息登记后,每名幼儿可选择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在幼儿园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幼儿监护人可以撤销报名并重新选择报名。

符合“幼随长”招生录取条件的幼儿,其监护人优先持相应材料到大孩(现为中班、小班幼儿)所在幼儿园进行线下报名。

(四)线上审核

2023625日至627日,各幼儿园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爱山东APP”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公布的招生学位数,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随机确定录取名单。

(五)电脑派位

2023629日,县教体局组织城区各公办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电脑派位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幼儿园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本园电脑派位录取名单。

电脑派位后,如个别幼儿园还有剩余学位,组织二次报名及电脑派位。202371日至74日,第一次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爱山东APP”进行二次报名,选择1所尚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202375日至76日,尚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幼儿监护人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人数不超过公布的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于202377日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过程中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招生行为。妥善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被录取幼儿监护人要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园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8263253

桓台县实验幼儿园                  8180674   8164381

桓台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          8160817   8160807   

桓台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          8221871   8221958

桓台县世纪星幼儿园                8163007   8167209

桓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东岳园)    8526370   8526390

桓台县第三实验幼儿园(花溪地园)  7233105   2922666   

桓台县第四实验幼儿园(恒丰园)    8180168   8188818

 

附件:“爱山东APP”网上报名流程图.doc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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