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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申报2023年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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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申报受理。请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桓台县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就业困难人员申报时已领取退休金的,无法申请退休之前月份的补贴。请在就业困难人员办理退休之前把未申领的补贴申领完成,否则系统无法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员工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且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3、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首次申领时需提供) 4、加盖单位公章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截图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可在现场提交补贴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经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网上办理。用人单位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标准: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招用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六、联系方式 线下受理地点:桓台县便民中心68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0968
桓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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